2025-10-30


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用途变更,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环境监管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用地性质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的通报》要求,2025年7月,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委托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合肥市经开区2019年以来39个用地性质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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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公示内容

2025-10-27


安徽天裕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